1月22日,阜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刘玉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议省委依法治省办对阜阳市开展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落实好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补齐法治建设领域短板弱项、提升法治阜阳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要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以坚定坚决的态度、有力有效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会议强调,针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上前一步、主动认领,认真整改、靶向施治,从严从实推动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要压紧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法治市办协调督导责任、各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行业主管责任,推动各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向发力,切实以整改合力抓出整改实效。
会议要求,以抓好此次督察整改为契机,高质量制定实施《法治阜阳建设规划(2026-2030年)》,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特别是要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持续擦亮“无事不扰、有呼必应”满意“阜”务营商环境品牌,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阜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阜阳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胡明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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