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市司法局以强化财务管理为抓手,聚焦建机制、抓执行、严监管,以实际行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一是聚焦机制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制度建设。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工作例会、支部学习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阜阳市进一步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若干举措》等法规文件,通过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意识。修订《阜阳市司法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出台《阜阳市司法局规范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的管理制度》,以制度建设规范各项公务行为。
二是聚焦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和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全方位、全流程加强预算管理,各科室各类业务支出列入年度预算,大额支出制定经费使用方案,由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审核预算安排情况、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提请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开展。严格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确保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杜绝不合理、不合规和奢侈浪费现象的发生。仅培训费支出一项,截至目前,共举办培训3场,均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实际支出节省10.69万元。
三是聚焦支出监管,抓好审核把关和财务监督。严格执行支出审批程序,各项支出先由科室开展自查,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供完整的报账凭证经财务部门、办公室、分管财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支出经费。财务部门加强支出检查,做到一事一审查,确保经费支出规范合法。主动接受监督,每年度开展内部审计,对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问题查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每半年公示公务接待支出情况,每月公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情况,截至7月份“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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