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念好“学、精、减、严”四字诀,切实在“精文减会”上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
一是抓好一个“学”字。先后10余次召开局党组会、理论中心学习会、局工作例会、支部学习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实施办法》《举办会议活动开展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意义,持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精文减会”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细一个“精”字。切实精简文件,严格落实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规定,凡发文依据不充分、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从源头上管住发文。针对上级文件需要贯彻落实的,创新形式,采取制定任务分解表、工作清单或工作提醒等方式抓好落实,减少层层发文。保持精减文件的刚性约束,不断提升发文质效,今年上半年控制列数内发文11件,同比减少了26.7%。
三是抓实一个“减”字。严格精减会议,建立会议统筹审批机制,落实举办会议活动开展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加强会议统筹,执行会议计划事前报告,局办公室每周一收集各业务科室提交的会议计划,严格审核把关,做到能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今年上半年共召开会议15次,其中通过统筹合并召开会议2次,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4次,同比减少了30%。
四是抓牢一个“严”字。健全“精文减会”长效机制,规范文件流转处理程序,明确文稿起草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科室负责人的初核职责,局办公室对要件不齐、质量不高的拟稿一律退回,把好文件复核关。严格履行会议审批程序,要求需要县(市、区)司法局参加的会议需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同意方可召开。严明会议纪律,要求参会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须向会议主持人或主要领导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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